IEC/TR 62778是一个仅针对IEC 62471:2006标准的第4.3.3条和第4.3.4条所描述的视网膜蓝光危害的技术报告,主要是评估蓝色辐射对视网膜的光化学损伤。
由波长主要介于400nm和500nm的辐射照射后引起的光化学作用,导致视网膜损伤的潜能。此伤害机理主要是超过10s的热损伤生理反应。
那蓝光危害是怎样测试的呢?
如果灯具使用的初级光源的蓝光危害组别达到RG2,灯具就要有相应的标记和结构要求。
1.标记要求
当初级光源的蓝光危害为RG0或RG1时,它可以在灯具上使用而不需要任何标记,当蓝光危害的信息为RG2的Ethr时,根据灯具的类型,要求的标记要求有所区别。
(1)可移式和手提LED灯具,灯具要标记“不要朝光源盯着看”的符号。
(2)维护期间能直接看见光源的灯具,灯具要标记“不要朝光源盯着看”的符号。
(3)对固定式灯具,需要根据灯具的分布光度数据,计算灯具的照度数据中E=Ethr的最小距离dmin(也即IEC 60598-1 中提到的Xm)。并在随灯具一起提供的制造商的说明书提供文字:“应将灯具放在预期不会在近于Xm的距离持续朝灯具盯着看的位置。”
2.结构要求
当初级光源的蓝光危害为RG0或RG1时,它可以在灯具上使用,当蓝光危害的信息为RG2的Ethr时,根据灯具的类型,有相应的结构规定。
(1)对固定式灯具、可移式灯具和手提灯具,应按标记的规定进行标记;
(2)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和电源插座安装的灯具,不能使用蓝光危害评估为“RG2的Ethr”的初级光源。
IEC EN 62778蓝光危害测试内容:
1、不同类型光源应用IEC /EN 62778评估结果的提示
对使用可替换光源的灯具的评价
当具有符合开放的工业标准接口的灯具使用包括LED灯、LED模块或其他可替换光源时,除了其设计使用的某初级光源以外,灯具制造商是不了解作为替代来替换其设计使用的初级光源的。
在这种情况下,IEC EN 62778标准推荐,灯具应使用能装入灯具的最差的初始光源信息对灯具进行危险分组评价。通常这样的光源具有最高的亮度(不一定是最大光通量)和最高的CCT值。